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科技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定于2013年8月举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规划;新疆区域发展与自主创新;新疆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解决;新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工业科技发展概况;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介绍;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科技成果鉴定与奖励;现代实验室的改革和发展趋势;技术创新方法(TRIZ)理论在研发中的应用;专业技术人员潜能开发;职称申报政策调整解读;职称网上申报相关内容。
三、培训形式
为保证培训效果,特邀请我区有关专家及部门领导授课。培训以课堂授课、案例分析为主,配合座谈讨论、学员论坛等互动方式进行。
四、考核与发证
学习期满时进行考核,对合格者将颁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在培训班结束之时,学员须完成一篇论文(2000字),未提交论文的学员将不颁发合格证书。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8月20~27日,
地点: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358号,乘BRT1号线在科学院站下车,向科学院里走150米右拐即到)。
六、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收费标准550元/人(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考核费、证书费)。外地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七、其它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填写好的报名回执(后附)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联 系 人:吴红梅 闫俊
联系电话:(0991)3838758
传 真:(0991)366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