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3浏览次数:44

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

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自治区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限额

本次教育厅分配给公司教学名师指标1名,教学能手指标2名。各教学单位限报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候选人各1名。

三、评选推荐程序

1.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和《自治区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本科)》审核推荐。

2426前各教学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收齐推荐表和汇总表报教务处项目科。

356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456-5月13候选人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在校内公示,补充候选人相关资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讲课录像)

5. 5月15前将有关材料寄(送)至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向红玲            咨询电话:8762205

特此通知

 

 

必赢电子游戏网站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八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2.《关于做好自治区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